机构名称: 办公室

  办公电话: 0355—2023272

  投诉电话: 0355—2023272

  邮政编码: 046000

  传真电话: 0355—2023272

  办公地址: 长兴南路70号市政府南大院北楼一层

  主要职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及报告;负责文秘、机要、信访、保密、档案、会务、接待等工作;协调解决下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事宜;组织拟定内部工作制度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机构名称: 编制人事科

  办公电话: 0355—2023254

  办公地址: 长兴南路70号市政府南大院北楼一层

    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党群工作及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机构名称: 财务审计科

  办公电话: 0355—3132239

  办公地址: 长兴南路70号市政府南大院北楼一层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下属企业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拟定各级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各项收入;根据年度收支预算安排,确定收支标准和额度;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依法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组织实施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进行资本金权属界定,开展资产评估业务;组织委托社会中介部门对下属企业进行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督促检查下属企业财务工作整改;组织下属企业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负责全系统财务报表的收集、上报工作;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及社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名称:资产管理科

  办公电话:0355—3132209

  办公地址:长兴南路70号市政府南大院北楼一层

    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调查城镇集体经济的发展状况及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各级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及下属企业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事宜;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与管理,监督下属单位社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营,实现保值增值;负责集体经济法律政策的咨询和本单位改革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负责指导、规范下属企业改制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