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城联社:

为了落实责任,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经市城联社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2012年度在全市继续开展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现将《长治市城联社县市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印发,请各单位接知后,认真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231日前报市城联社经济技术科。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目标责任  考核  通知

抄报:省联社、市政府、市经信委

长治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办公室      20121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