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

集体企业改革意见》(草案)的报告

 

市政府:

        为了加快我市城镇集体企业改革步伐,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市政府长政发[2005]10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国有工业改革的意见》和长政办发[2005]97号《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业改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们结合集体企业实际,草拟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集体企业改革的意见》现上报,请求以市政府文件下发。

        特此报告

 

关于下发《加强集体资产

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经市城联社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常务理事会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全文下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向市直参股企业派出董事的决定

 

市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联社集体资产的权益,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经市城联社2009年3月9日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向市联社直属参股企业市高压电瓷有限公司、市线材有限公司、市光明灯具有限公司派出董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出董事名单:

1、张建生同志为市高压电瓷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2、杨志新同志为市光明灯具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3、武政亭同志为市线材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二、派出董事工作权限:

1、全面了解并及时反馈派驻企业经营状况;

2、出席董事会议,代表联社行使表决,参与企业重大决策;

3、协调配合企业处理有关复杂问题;

4、监督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查阅有关报表等相关资料。

望相关单位接文后,按照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市联社派出董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