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

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通知

市直所属各党(总支)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共长治市委、市政府(长办发[2015]4号《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实施方案》,促进我联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倡导节俭、廉洁、文明的社会风尚,现将此文转发给大家并重申和强调如下纪律规定:

一、严守廉洁自律规定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准通过多时间、多地点、分批分期宴请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组织豪华车队、奢华布置现场等,不准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特别在办理圆锁、祝寿、升学、乔迁等喜庆事宜时,邀请人员严格限定在亲属范围以内。

二、严格执行申报制度

执行申报制度的范围:机关副科以上人员、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和备案。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联社纪检委备案。办理婚嫁、圆锁、祝寿、升学等喜庆事宜须提前7天报告,办理丧葬事宜须事后7天内报告。领导干部办理婚嫁事宜,宴请规模一般控制在150人以内,宴请标准参照会议自助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10人(桌)(含酒水)。不得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下属、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领导干部办理圆锁、生日祝寿等喜庆事宜,邀请人员严格限定在亲属范围以内,严禁邀请非亲属参加;同时,严禁参加非亲属操办的圆锁、生日祝寿等宴请活动。除上述人员外,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和企业中层以上人员也要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社会风尚。

三、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由单位党组织监督。单位党组织要指派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由现场监督人员就有关情况作好记录,向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书面报告情况;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发现有大操大办的要及时制止,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联社纪检委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群众举报的,实行举报必查;对不履行申报程序、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的,要严肃查办,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追究领导责任。

中共长治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委员会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