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长治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提升工作实效,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79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8.4万人次,网站总访问量20万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篇,办理回复公众留言和咨询服务216件。全年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12件、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提案46件,主动公开议案建议回复57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5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受理22件,邮寄方式受理13件),内容为申请公开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小区物业备案资料、征收补偿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均已及时办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门户网站管理,优化栏目设置,整合信息资源,对部分冗余栏目进行精简处理。更新政务公开相关管理规定,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保证公开信息安全。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

(五)监督保障

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处室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认真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对照标准查找我局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1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1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4

0

0

0

0

1

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2 

0

1

1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政策解读和解释存在不够及时、细致,解读效果不佳的情况;

2.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流动性较大,新同志上手学习时间较长,熟悉程度不足。

(二)改进措施

1.一方面可以探索创新解读方式,探索运用新途径、新形式进行解读,坚决避免照搬文件的解读方式。另一方面,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真正做到“讲专业的话、做专业的事”。

2.多途径配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举措稳定政务信息公开队伍,多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费用。长治市住建局网站(zjj.changzhi.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3588,电子邮箱:sxcz_cjj@126.com)。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