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长治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善公开机制,强化解读回应,提升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0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5.8万人次,网站总访问量15.1万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1篇,参加在线访谈1次,回复网友提问22条,办理回复公众留言和咨询服务437件。全年承办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建议24件、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案29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受理13件,邮寄方式受理5件),内容为申请公开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已一一解释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建立了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文件起草单位或部门明确拟发文件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建立健全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对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文件进行复核,对因情势变化或依申请公开的人数和频次达到一定范围的文件,由发文机关或起草单位提出建议,属性可以由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转为主动公开。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省住建厅文件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33号)精神,我局于2020年7月30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住建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长建发〔2020〕159号),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城市综合执法、农村危房改造等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安排专人督促各科室(单位)信息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科室(单位)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积极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视频培训,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9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51

 19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27758.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2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1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2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策文件解读内容和形式简单。下一步要采用案例、数据、问答等方式,形象通俗、平实易懂地解读。采用图片、图表、图解、动漫、音频、视频等多样化方式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视性、可感性和传播力、影响力。  

  (二)信息公开方式有待拓展。我局尚未建立“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下一步将逐步拓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建立“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住建局网站(zjj.changzhi.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2588,电子邮箱:sxcz_cjj@126.com)。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