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长治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善公开机制,强化解读回应,提升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88条,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7.0万人次,网站总访问量21.5万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5篇,办理回复公众留言和咨询服务434件。全年承办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建议33件、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32件,主动公开议案建议答复62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0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受理25件,邮寄方式受理5件),内容为申请公开相关项目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租房申请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已及时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专门机构、专职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专项经费保障。二是建立健全“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文件公开属性审查、文件属性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和工作流程,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并公开市级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等3个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相关政府信息,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统一管理,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维效率。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长治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任务细化分解,压实责任,积极参与市级政务公开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0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9

0 

9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仍需规范。下一步要抓好文件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说明不主动公开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问题,杜绝认定空白。

(二)信息公开方式有待拓展。我局尚未建立“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下一步将逐步拓展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建立“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治市住建局网站(zjj.changzhi.gov.cn)可查阅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81号,邮编:046000,电话:0355-2022588,电子邮箱:sxcz_cjj@126.com)。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