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长法治字〔2022〕2号)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为住建系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

(一)完善党组领导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局党委及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办理,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局中心工作中进行部署,切实履行好领导和监督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领导责任体系;二是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制定《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长建函字〔2024〕90号),对全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周一例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列入学习内容,把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局“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思想认识。

(三)切实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用权,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长建发〔2024〕73号),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推动法治建设年终述职与年度考核深度融合

我局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将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积极开展“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

为强化普法工作统筹领导,我局党委将住建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对普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对下阶段普法工作提出要求,确保“谁执法 谁普法”工作有序推进。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期间,现场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宣传彩页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平安建设宣传周,组织开展了《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宣传活动,发放条例图解宣传册200余份。为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市住建局组织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摆设法治宣传版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宣传手册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页,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三、依法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法治助力营商环境

(一)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印发《中共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议事规则(试行)》(长建委发〔2024〕11号),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制度;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管理发文程序;三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自2004年以来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15项,保留34项,废止181项;三是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完成行政执法事项的动态调整,并对调整后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了公示,总计执法事项56项,行政检查41项、其他执法事项1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奖励2项;四是结合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加强城乡建设领域立法,起草《长治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和《长治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并列入立法计划。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获得用水用气外线工程接入服务的通知》《关于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关于落实长治市第四季度污水处理费等缓缴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供水供气供暖接入工程“三零”服务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就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减免费用、支持企业发展等进行了明确。针对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陆续制定了《关于加快化解非住宅商品房库存的实施方案》《长治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等多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年度总计进行双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行政检查407次。

1.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整治行业乱象,年初在主城区在建的38个项目台账中,随机抽取部分项目进行了招标投标、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挂靠转包和建筑用工实名制检查,并对各县区项目进行督导。抽查项目8个,发现问题40条,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2.开展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为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于2024年3月21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治市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建发〔2024〕44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租房“黑中介”乱象、租赁房源信息乱象、租赁合同违约乱象和租赁金融服务乱象,并按照省厅要求,从安排部署、排查整治、规范发展三个阶段逐步发力,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加强宣传,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维护租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针对燃气带病运行检查城镇燃气23次,排查并监督整改一般安全隐患58条,无重大事故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3份,已全部落实整改。

四、存在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传统,多以集中学习、发放宣传资料为主,缺乏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 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虽然已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但在执法信息共享、数据分析利用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尚未形成高效的信息化执法体系。

(三)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尚需完善。审管衔接、查处联动工作机制方面尚存在审管衔接不够紧密、查处联动不够顺畅等问题,全流程监管机制尚待完善,监管效能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计划

(一)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抓细抓好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深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实施细则》和《长治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行政决策配套制度,规范决策流程。

(三)优化住建投资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优化投资开发环境,规范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运行,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四)加强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八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民的法律意识。

(五)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实现执法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加强执法数据的分析运用,提高执法联动效率,为精准执法提供支撑。

长治市住建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时代建设法治政府新理念,推动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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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