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我局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印发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长建发〔2022〕88号),将法治住建建设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组及日常机构,统筹推进全系统法治工作。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力,局党委将住建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进行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法治建设形势,明确职责、区分责任,专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对法治建设提出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为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更加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用,我局制定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为中心组学习成员配发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学习资料,定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每季度安排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列为学习内容,不断提升住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年度考核深度融合

我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八五”普法,组织开展年终述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按照“谁主办、谁应诉”原则依法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为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印发宣传单,深入街道社区向人民群众普及相关知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重点围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晋建法字〕103号)把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作为中心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围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实施;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强化针对性宣传教育。三是在12·4宪法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山西省平安建设宣传周”活动,向局属单位和机关科室发放《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200余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住建、法治住建。

(五)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合法性审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我局与山西忠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严格执行《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审查办法》,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合同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不当行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开展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新修订法律法规等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依法行政。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公布了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进行执法监督,年度总计开展日常检查、“双随机”等行政检查次数138次,受理行政执法投诉3次。在执法过程中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在行政检查中向建设单位、建设企业等执法对象进行普法宣传,使普法与执法有效结合,将普法寓于执法之中,把法治宣传渗透进执法的各环节、全过程,利用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等形式向社会大众和监管对象传播法律、宣传法律,通过深化普法,预防违法行为,减少执法阻力,巩固执法成果。我局现有执法人员15人,均具有合法行政执法资格,同时我局为其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在执法结束之后将执法结果及时进行公布。

(七)积极应对行政诉讼,加强行政诉讼规范建设

2023年我局共有4起行政诉讼案件,均认真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及相关执法人员出庭应诉,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通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要求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在旁听过程中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的问题短板,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八)积极推进公用事业运行立法

为积极适应海绵城市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实现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方式,从立法层面将海绵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及时巩固,我局起草了《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进程为主线,分设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五章三十二条,构成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的完整制度框架。《条例》现已于2022年12月30日经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23年4月1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在行政工作中,相关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机制有待继续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由于执法权划转,存在与其他执法单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在工作上还存在衔接不畅通的情况;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需要在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方面进一步强化力度;四是建设成效上还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工作压力需继续传导。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多渠道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学习宣传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系统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多渠道组织人员参与各类法治培训,深入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切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行政执法方面

一是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围绕住建领域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约束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党委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补齐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切实提升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