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加强法治住建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强化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强化依法治市工作,提升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我局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局务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阶段性工作,经常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科室和部门分工协作,认真落实,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根据《长治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工作清单》我局制定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履行的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依法履职,同频共建法治政府

1.积极推进“八五”普法工作。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了年度普法清单,并将《民法典》作为“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将民法典融入基层依法治理,融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同时,我局制作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之公共维修资金》等6个法治宣传视频,通过短视频这一新媒体宣传方式,向人民群众普及宣传民法典物权编的一些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全力营造同频共振的法制环境。

2.强化全系统法治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普法专项答题活动,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总计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民法典和安全生产在线答题活动1933人。通过开展在线答题活动,一方面普及了《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在全系统范围内形成了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全市住建系统法制机构及执法人员28人参加全省住建领域法治专题讲座,学习《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通过学习新规定、落实新要求,执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三是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学习活动总计6次,通过线上学习,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促进住建领域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为住建系统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要求对执法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在执法结束之后将执法结果及时进行公布,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与山西忠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为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4.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场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查,严格执行《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审查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不当行政,充分保障行政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年度总计审查规范性文件11件,审查合同2件,审查内容均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涉及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4次。

5.积极推进公用事业运行立法。围绕加强城市公用事业运行管理,规范公用事业安全高效运行,今年先后深入到照明中心、河道中心、排水中心、燃气热力中心等单位进行立法调研,商讨公用事业立法。同时,为积极适应海绵城市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实现城市发展新理念、新方式,从立法层面将海绵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和方法及时融入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中,我局起草了《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以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进程为主线,分设总则、规划与建设、运行与维护、监督与保障、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共六章三十九条,构成规范海绵城市建设的完整制度框架,《条例(草案)》现已提请列入市人大立法计划。

6.认真做好案件诉讼工作。2021年以来各诉讼案件均在出庭前认真做好调查取证、查找法律依据等准备工作,精心准备认真答辩,积极对待应诉案件,各案件均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结案后自觉履行法院判决。总计民事诉讼案件2件,应诉4次,行政诉讼案件9件,应诉2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经过自查,法治建设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还不够规范,系统各级领导虽然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但相关学习考核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法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在行政工作中,相关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机制有待继续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由于执法权划转,存在与其他执法单位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在工作上还存在衔接不畅通的情况;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需要在普法宣传形式多样化方面进一步强化力度;四是建设成效上还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工作压力需继续传导。

三、下步工作举措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督察发现短板弱项的严肃性,充分认识认真开展整改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扎实整改,确保将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规范整改

立行立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深入。对标《长治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督查事项清单》本着认真对待,认真整改,完善工作的要求,梳理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紧扣自查问题全面对标对表建立《整改台账》,进一步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直指问题,靶向施策,逐项整改,确保整改任务不漏项、不留死角,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长期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三)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责任督查考核,坚持以上率下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整改工作与法治建设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建设创建各项工作。同时,坚持点面结合、举一反三,认真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补齐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切实提升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