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景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街巷增设光伏路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照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站位很高,为我市城市照明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扩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针对此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落实上级政策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光伏路灯在城市照明中的应用。

一、关于您提出的“在新城区建设过程中或老旧城市道路改造中尽可能采用光伏路灯照明技术”的问题

光伏路灯有节能、环保、安全稳定且维护成本低等优点,我局照明中心先后在石头街、长大连接线等路段开展了光伏路灯试点工作,但照明管理与光伏的结合应用还没有完全实现,光伏路灯在应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现已改成正常线路供电。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市区内光伏路灯受环境影响较大,无法确保每天照明。高楼大厦及树枝对于光伏电池板遮挡严重,直接影响光照时间,如遇到持续恶劣天气,光伏电池无法通过充足的光照时间获得电能。因此,光伏路灯在城市使用时容易出现照度偏低、亮灯时间短等问题,给市民的生活、出行带来不便,同时极易造成群众的不满和投诉。二是无法对光伏路灯进行集中管理。市区路灯设施暂无单灯控制系统,如果不使用电路控制,就不能实现对路灯的集中管理和远程监控,无法及时解决照明故障。鉴于以上情况,光伏照明暂未大面积在城市照明中广泛应用。

当前,我局只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路灯建设由道路产权部门和建设部门在建设主体工程的同时配套建设。根据《长治市城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照明设施,由主体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和第十六条“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功能照明设施和重点区域的景观照明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使用”。因此,我局建议由道路产权单位和管理单位就新城区建设过程中或老旧城区道路改造中采用光伏路灯照明技术进行办理回复。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积极推进节能光源的建设。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要求,目前,我局在更新路灯灯头方面,采用的是国内主流也是国内多数城市采用的第四代成熟LED技能光源,截止2024年6月,我市市区新建道路使用LED照明100%,主城区主次干道LED路灯覆盖率74%左右,我局管辖区域内的小街小巷LED路灯覆盖率100%。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积极推进技术成熟节能光源和灯具在城市道路照明上的应用,有计划、分步骤对主城区老旧照明设施进行改造,逐步淘汰落后光源的照明设施。同时将继续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立足单位职能,加大对市区功能照明设施巡查、巡视、检修和养护力度,努力打造靓丽的城市夜间。积极走出去,学习先进地市的先进经验,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高标准、高水平打造好长治城市照明,使之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需要。

(二)积极推进光伏照明路灯的使用。我局将持续关注光伏路灯的发展,待技术成熟、条件具备时试点安装、积极推广。同时利用不同的场合和时机建议有关业主单位在小区改造或不具备路灯电源接入的城乡道路等安装光伏路灯,以便提高道路照明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为城市照明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 办 人:郭俊飞

联系电话:3019202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月1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