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建议》已收悉。对于您的提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
首先,对于您提案中的举例淮海农场家属院,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晋建保字〔2018〕7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暨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晋建保字〔2023〕132号)要求:对于淮海农场院、东山园、惠丰新一院等小区建议对于棚户区(危旧房)予以认定,在明确权属,土地性质等问题后,进行改造。但市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分配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属地管理,具体认定。
其次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我局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根据我市的实施意见,继续发挥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引进社会资本,指导县(区)政府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式落实改造资金。在改造过程中,调动居民改造积极性,结合小区实际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综合考虑房屋公共区域修缮、生活垃圾分类、架空线路整治、建筑节能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养老设施改造等内容,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改造方案,做到“一区一案”,确保改造项目顺利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办人:闫安世、李康
联系电话:2041087、2047740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