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任健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对于您的提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
一、为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我们在全市全面推行了“四公开”制度,要求全市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全面公开服务价格、公开服务标准,公开投诉渠道,公开公共收益。便于业主监督,通过服务信息的透明化,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将承担的主城区住宅物业管理市级有关15项权限下放至了潞州区人民政府,潞州区组建了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潞州区物管中心聚焦物业行业审批、管理、评价、监督等关键环节,结合潞州区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完善、细化了物业“红黑榜”制度、 联动联合调查执法制度等20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区物业管理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将潞州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
二、为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行业的有序发展,我局印发了《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办法》《物业服务专家和专家库服务规定》,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三、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工作,明确业委会的合法地位,印发了《长治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同时要求街道要严把人选关、程序关,逐步提高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原则上不少于50%,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党员担任。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办人:靳清平
联系电话:3010015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