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高铁站周边亮化,提升城市形象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对于您的提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
根据《长治市照明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与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照明设施,由主体工程的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增设城市照明设施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建设”,我市高铁站周边的亮化设施由市财通公司负责设计和建设,不属于我局照明中心管辖范围。建议由建设部门(市财通公司)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办人:郭俊飞
联系电话:3019202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