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马屹超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长轴小区北苑6院继续改造增加公共卫生间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的关键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晋建保字〔2018〕7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暨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晋建保字〔2023〕132号)要求:对于长轴小区北苑6院建议对于棚户区(危旧房)予以认定,在明确权属,土地性质等问题后,进行改造。
2013年以后根据《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将市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分配管理和日常运行等工作由各区按行政区划进行属地管理的函》(长建函字〔2013〕146号)要求,市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分配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属地管理,具体认定实施由潞州区负责。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承办人:李康
联系电话:2047740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