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史二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拆除县域周边村空心房,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拆除县城周边空心房有利于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也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乡村风貌的有效举措,您的建议契合当前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形势,对我们提升全市农房建设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在您建议所涉及的领域,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从一定程度上消除空心房安全隐患:一是大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在全市范围内以自建房为目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排查存在隐患的房屋组织县、乡、村三级积极引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二是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灵活采取改造(新建)、公房安置等多种措施,保障其住房安全;三是为符合法律法规的建房活动提供设计、施工、监理服务,组织各县区培训建筑工匠,成立了农村建房合作社,编制农房建设图集并免费提供给建房人使用。

下一步,为继续规范农房建设管理,我局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共同推进,一是在乡镇持续完善“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机制,保证农房建设管理机构编制完善,审批、监督、管理和服务高效贯通;二是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大力推动设计下乡工作,对村内农房建设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坚持在村庄建设中提高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注重发挥当地村民的主人翁意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曾维宝

联系电话:2046537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