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崔永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淮海集团下属棚户区拆迁改造的建议》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3年以后根据《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将市区棚户区改造建设、分配管理和日常运行等工作由各区按行政区划进行属地管理的函》(长建函字〔2013〕146号)要求,市区范围内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分配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属地管理,具体认定实施由潞州区负责。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晋建保字〔2018〕70号)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暨有序推进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晋建保字〔2023〕132号)要求:对于淮海农场院、东山园、惠丰新一院等小区建议对于棚户区(危旧房)予以认定,在明确权属,土地性质等问题后,进行改造。
目前,国家层面为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性贷款已不再实行。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严格受限于地方财政承受能力。进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可由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由有实力的企业、社会力量、社区组织等组织实施,鼓励居民或居民联合组织自筹资金自主实施。可单地块改造,也可多地块捆绑实施改造;可单一改造安置,也可自求平衡捆绑开发改造。企业、社会力量、社区组织、居民或居民联合组织等,在自主组织实施改造时,需通过企业招投标或居民指定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李康
联系电话:2047740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