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崔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小区物业规范服务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加强小区管理,我局开展了关于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专项行动,明确了健全物业行业党组织运行机制、推动物业管理法制化建设、鼓励倡导发展智慧物业、消除“三无小区”,推动物业服务市场化等10项工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了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
二、为规范物业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我局将承担的主城区住宅物业管理市级有关15项权限下放至了潞州区人民政府,潞州区组建了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潞州区物管中心聚焦物业行业审批、管理、评价、监督等关键环节,结合潞州区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完善、细化了物业“红黑榜”制度、 联动联合调查执法制度等20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全区物业管理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将潞州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推广。为提高透明度将物业企业在小区内公示服务标准、收费依据等列为了日常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 办 人:靳清平
联系电话:3010015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