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管理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市市政管理中心,各建设工程企业、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招投标、工程担保、建筑用工实名制及扫黑除恶等工作规范运行并常态化开展,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市函〔2024〕400号)要求,我局决定从4月底开始,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县(区)应于2024年4月23日前制定印发本县(区)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企业、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属地在建项目台账于5月5日前报送我局,我局在此基础上按不低于10%(项目数不得少于2个)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工程项目方面
各县(区)及市局相关管理单位应全面掌握所辖在建项目情况并完善台账,项目基本信息及相关参建主体信息要完整准确并每月进行动态更新,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或在施工许可手续申报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对涉及宗教类项目、国家增发国债项目、农村集体用地项目要重点检查此项)。
2、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行为(含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建筑项目和市政燃气类建设项目等要重点检查此项)。
3、是否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人资格、保函文本是否符合工程担保相关规定。
4、是否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周期内对完成的工程内容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足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5、是否已安装闸机、人脸识别系统等建筑用工实名制硬件设备,是否落实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要求,成功对接新版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否准确采集全部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信息,实时更新上传考勤信息,且与实际一致。是否将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足额支付。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含简易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
6、是否存在备案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工程项目规模要求、未到岗履职或履职情况差以及现场实际管理人员已变更但未履行变更备案手续等问题。
7、是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通过专户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
8、工程项目业绩信息是否录入四库一平台,录入信息是否真实,数据是否准确。
(二)招投标方面
各县(区)及市局相关管理单位应全面掌握市本辖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实施情况,建立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台账,招投标项目基本信息及参与各方主体信息完整准确;要抽取不少于10个建筑工程招投标项目开展标后评估工作。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签订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五方主体承诺书,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承办部门和具体承办人,按照“一项目、一承诺”的要求分别签订承诺书,并对以上人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并依法依规对以上问题完成调查处置工作。
3、按照纪检部门有关要求,抽查十九大以来住建部门组织实施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项目,重点查看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政监管部门、交易中心及招投标系统运行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4、抽查异议投诉和行政复议等项目,从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5个方面,查找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评审不合规、结果不合理等问题。
(三)企业资质方面
建立本辖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监管台账,企业基本信息准确,现有资质和申报资质核查意见明确,印证资料留档完整。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是否登记基本信息及现有资质的资质标准要求人员信息,且登记状态为审核通过。
2、企业从业人员是否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且人员均为本单位全职聘用人员。
3、企业新申请、增项或升级资质的,除检查以上两项内容外,是否存在承诺事项与实际不一致、资质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原扩权强县地区注意核查该项内容)。
4、企业现有资质和从业人员在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是否存在预警信息,是否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资质和人员进行合规整改,重点核查多次出现预警信息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一)县(区)及市局相关管理单位自查阶段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我局关于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有关安排,精心谋划部署,于2024年5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
(二)市局督查阶段
市局将根据各县(区)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于2024年5月10至6月10日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并随机抽取企业和项目实地核查,对发现整改工作“走过场”、围标串标、挂靠转包等严重违法行为处置不到位的县(区)进行约谈,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存在重大监管执法问题隐患的县(区)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住建部门应将本辖区2024年度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知或工作方案及时抄送市局建管科,并依据检查情况填写《建筑工程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建设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台账》,待工作全部结束后形成书面工作总结连同以上台账报送市局。
(二)市局在对县(区)检查督导期间,对工作推进缓慢、监管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监管执法力度不够以及发现严重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县(区)列入2024年度重点督导县(区),相关问题记入责任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扣分事项。
联系电话:0355-2026472
联系邮箱:zhujianju0355@163.com
长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