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承 诺 事 项 具  体  标  准
1 供暖质量 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建筑围护结构符合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

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合同另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
2 供暖时间 严格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起止时间执行;供用热合同另有约

定的,从其约定。
3 供暖价格 严格按照晋价商字【2010】305号文件执行建筑面积居民3.3元/月/㎡、

非居民7.2元/月/㎡。
4 企业形象 文明礼貌、服务规范。
5 用户报装 用户发展一站式报装服务,3日内告知用户结果
6 供暖投诉 1、为用户提供24小时热线服务;  
2、受理投诉后1小时内作出响应,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7 用户权益 1、依法依规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2、当预计停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告知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