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时间:我市每年供热期为4个月,从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热用户对供热期限与供热单位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收费标准:建筑面积居民3.3元/月/㎡、非居民7.2元/月/㎡。(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晋价商字【2010】305号文件执行)

缴费方式:

1、供热公司服务大厅,用户可就近缴纳暖气费。如有历年欠费或需报停,请到就近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

2、银行缴费,用户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治农商银行、中国银行、长治银行网点进行缴费。

3、支付宝缴费,用户登录支付宝,点击“生活缴费-暖气费-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输入户号(核对信息)-缴费”,即可完成缴费。

4、微信缴费,用户登录微信,点击“我-支付-生活缴费-供暖费-长治市城镇热力有限公司-输入户号(核对信息)-缴费”,即可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