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特别是以推动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为抓手,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制度建设,夯实法治制度根基
我局局党组非常重视立法、制度建设等工作。一是配合市人大出台了《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二是今年起草并出台了《长治市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长治市加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实施方案》《长治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意见》《长治市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A级景区和太行山居创建奖励补贴办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工作方案》等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重新修订出台了《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四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核工作,今年以来,对1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19个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参加单一来源论证合法性审核3次。
(二)聚焦依法行政,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规范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配合市审批局完成“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中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经梳理,我局划转到市审批局行政许可和其他权力8项,省文旅厅、省文物局下放到市审批局行政许可2项,市审批局向我局退回行政许可和其他权力12项。三是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
(三)聚焦行政执法,维护行业公平正义
一是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落实设区市和市辖区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三是统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积极推动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四是梳理我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类和行政强制类)共169项,其中文化类51项,旅游类52项,文物类5项,广电类13项,新闻出版类34项,版权类6项,电影类8项。五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局共清理执法证19个,目前持证人员有88名,其中监督证3个,执法证85个,市局14个,市执法队74个。六是完成综合执法制式服装配备工作,今年6月底,市执法队、长子县、沁源县执法队完成了执法服装配备工作,其余6个县执法队已完成测量号码工作。七是初步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今年以来,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监管行为2990条,监管行为覆盖率达到79.88%,目前全市排名第一。八是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执法队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切实提升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九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完成了行政执法委托书、年度执法检查计划的公开,完成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的动态更新,完成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今年以来,共公示行政处罚59个,其中法人50个,自然人9个。十是按照《山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要求,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转移函、会商会议等制度的落实。
(四)聚焦学法普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三类普法对象,积极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围绕“关键少数”,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围绕“绝大多数”,通过举办和参加宪法讲座、旅游法培训、文物法律法规培训、以案释法、“行政执法大讲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各级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高了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围绕社会大众,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家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彩印资料1000余份,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还需加强。虽然我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一些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但是在学法上学得还不够深,不够扎实,不成体系,尤其是以案释法方面的学习还需加强;在普法上还不够广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需加强。
(二)法治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单位内部人员调整,法治工作相关人员虽然在不断学习,但是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与执法相关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问题,把握还不够准确。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加强。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党组会议研究的法治工作逐渐增多,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统筹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存在法治政府建设碎片化问题。
三、2022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当作依法治理的重要一环,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组建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和调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分工负责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主要负责人以强烈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把法治建设与全局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
(三)局党组会议多次讨论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2年工作清单》,听取了2022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等。
(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党内法规等法律法规。
(五)实现了年终述法主体全覆盖。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年终述法,实现述法主体全覆盖。
四、我局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2023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调整权责清单。扎实做好“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的后续工作,做好退回事项的承接工作,按照《长治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程序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按照“全省通办”原则,做好退回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条件等要素整理、公开工作。
(二)深化执法改革。统筹做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按照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做好跨部门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案制定、执法事项梳理等工作。
(三)强化法治宣教。制定学法计划,通过采取党组学、集体学和自己学的方式,保证每月精学一部法。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党内法规要作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必修课,进行重点学。制定普法计划,通过微信平台,每月宣传一部法。同时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四)坚持科学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五)规范文件审核。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科室,规范送审材料,制定审核程序,明确审核内容等,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要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出台或调整修改后出台。
(六)严格合同审查。针对我局每年签订合同较多的现状,制定出台合同审查管理办法,通过规范合同审核流程,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分工,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等,提高合同质量,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七)规范重大案件。一是要明确我局重大案件的范围。二是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三是要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重点讨论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可靠、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确保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
(八)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重点监管等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
(九)优化执法方式。一是坚持过罚相当。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勿用“大炮轰小鸟”。二是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争取当事人对执法决定的理解、认同、支持,让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十)推进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一是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长治网站公开。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信息、普法宣传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六、对全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建议及其他事项
无。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