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特别是以推动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及明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推动法治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1.加强组织领导,理清工作思路。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理清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第一责任人工作思路,明确了学法普法、科学立法、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等年度法治任务。

2.研究法治议题,部署法治工作。局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度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2021年普法计划等法治工作。

3.抓住“关键少数”,开展法治学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3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宪法学习,1次民法典学习等,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文化、旅游、文物、广电工作的能力

4.按照法定程序,制定重大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我局制定的大宗旅游接待奖励方案等重大决策,严格执行了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决策执行和调整等程序。

5.坚持科学立法,规范行业发展。我局先后起草并出台了《长治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长治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关于促进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长治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长治市文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从立法、规划等层面,规范了文化、旅游、文物、广电行业发展。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以推进法治文旅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根本,以推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1.制定权责清单,明确法定职责。根据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公布了我局的权责清单,共计138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检查73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5项,其他权利4项。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积极推进依法用权、规范履职、阳光行政。

2.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完成了7支队伍的整合,整合了文化、旅游、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电影等7个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成立了长治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了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清理调离本单位、调离执法岗位、退休等原因执法证24个,新申领执法证34个,目前我局行政执法证件共有86个,其中局机关12个,市执法队74个。统一了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了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

3.加强监管力度,创新执法方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文化旅游、文物、广电等行政执法整治力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初步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2021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6124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7333家次,责令改正174家次,警告225家次,办结案件253起,罚款金额155160元,案件排名全省第三

4.开展法治学习,强化宣传教育。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扎实做好普法工作。一是聚焦“关键少数”,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聚焦“绝大多数”,通过举办和参加宪法讲座、民法典培训、以案释法、“行政执法大讲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各级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切实提高了文旅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聚焦社会大众,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利用“4.23世界读书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家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彩印资料1000余份,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5.深推“放管服效”,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市场体系。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编制“双公示”目录,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等工作。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虽然我局成立了普法工作小组,开展了一些普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但是在学法上学得不够深,不够扎实,不成体系,尤其是以案释法方面的学习还需加强;在普法上还不够广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需加强。

法治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还有待提升。由于单位内部人员调整,工作人员虽然在不断学习,但是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与执法相关的自由裁量权标准、行政复议等问题把握还不够准确。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需加强。近年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党组会议研究的法治工作逐渐增多,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统筹部署全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存在法治政府建设碎片化管理问题。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强化法治教。一是制定学法计划,通过采取党组学、集体学和自己学的方式,保证每月精学一部法。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及党内法规要作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职人员的必修课,进行重点学。二是制定普法计划,通过微信平台,每月宣传一部法。同时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科室和局属单位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2.坚持科学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3.规范文件审核。一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审核范围,确定审核科室,规范送审材料,制定审核程序,明确审核内容等,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二是扎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要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可以实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出台。

4.严格合同审查。针对我局每年签订合同较多的现状,制定出台合同审查管理办法,通过规范合同审核流程,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分工,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等,提高合同质量,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和严谨性。

5.规范重大案件。一是要明确我局重大案件的范围。二是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等进行审核。三是要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重点讨论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可靠、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等,确保重大案件、复杂案件的合法性、合理性。

6.统一证件服装。对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把关,组织好证件申领人员的专业法律考试和公共法律考试,监督落实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力争于2022年6月底前完成统一着装任务。

7.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重点监管等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做到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合理、各负其责。

8.优化执法方式。一是坚持过罚相当。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勿用“大炮轰小鸟”。二是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争取当事人对执法决定的理解、认同、支持,让从业人员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9.推进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一是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在信用长治网站公开。二是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普法宣传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10.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公共文化“软实力”,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创新文化惠民工程发展,为群众举办精彩纷呈的文化活动。二是出台惠企便民“硬举措”,让企业及时精准享受政策红利,助推文旅企业高质量发展。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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