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景区自评、县区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评及推荐,长治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检查并评议,拟评定潞城区神头之战纪念园景区为3A级国家旅游景区。
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至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邮箱:lyzykfk@163.com,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8号9号楼),相关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理康 6055840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