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要求,承接我市稀有剧种(上党落子、襄武秧歌、壶关秧歌、沁源秧歌)演出的团体须具备以下条件:积极传承推广稀有剧种,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2年以上(含2年)的国有、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艺术水准较高,社会信誉和演出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同时应有开展正常演出的相关人员及设施。

现将符合条件的剧团公示如下:

一、承接稀有剧种上党落子的演出团体

长治市上党落子剧团、长治市青年梆落演艺有限公司、山西省潞城区红旗落子剧团、潞城市小月亮上党落子剧团有限公司、平顺县人民剧团、屯留区李彩兰戏剧演出有限公司、屯留区兴绛戏剧演出有限公司、长子县落子剧团、黎城县黎明剧团有限公司

二、承接稀有剧种襄武秧歌的演出团体

襄垣秧歌剧团、武乡县立军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武乡县群英戏曲有限公司

三、承接稀有剧种壶关秧歌的演出团体

壶关县人民艺术剧团

四、承接稀有剧种沁源秧歌的演出团体

沁源县秧歌剧团、沁源县沁河源艺术团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9日—10月2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文旅局艺术科反映。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355-2023365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