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和长治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由长治市文化馆承办的长治市以地名、景区名命名歌曲创作大赛,共征集到156首歌曲,邀请了由省市著名词作家、歌唱家和作曲家组成的7位专家评审组于2023年9月26日至28日,严格按照征稿启事中作品要求和《评审方案》进行了评审。评审经过初评、复评、终评,最终评选出入围作品20首、优秀作品10首、三等奖作品5首、二等奖作品3首、一等奖作品1首、特等奖作品1首共40首歌曲。现将评选结果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2日,共5天。
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向长治市文化馆实名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线索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线索不具体、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长治市文化馆
联系方式:刘女士 13393556652
电子邮箱:czysg@163.com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4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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