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文旅厅办公室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办发202032号)和市安委办长治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涉疫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长政安办发202013号)要求,在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基础上,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推动文旅行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级防控责任 

  当前全疫情防控战果持续扩大,夺取全胜的基石不断夯实,但输入性疫情风险不容忽视,防控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全面压实属地、法人单位、管理单位责任,保持工作韧劲,做到慎终如始、一抓到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渠道传播蔓延。 

  二、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管理措施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对接,对本系统发现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来自湖北及其他高风险区的人员加大管控力度,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名登记、追踪管理、暂时隔离后转运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方式,落实分层分区分级响应、精准精确精细防控各项措施。同时要把保障首都安全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强化人员管控,所属工作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进京,有特殊公务确需进京的,按照当地政府要求,严格履行申报备案和请销假制度,坚决守好入京通道防线。 

  三、严格防范国外疫情输入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与海关、边检、外事、民航、交通运输、铁路、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做好国外入境人员的信息互通、身份登记、健康监测、应急处置等防控工作。发现近期从疫情严重国家入境或途经疫情严重国家的入境人员进入文化活动场所或旅游景区进行参观游览的,要提醒其做好个人防护和自行观察,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防控办、外事办通报。对本系统内在晋学习、生活、工作尚未返晋的外籍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联系,劝其暂不返晋;对确需返晋的,由所在单位做好政策宣讲,并积极做好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准备。 

  四、严格管理文旅行业经营行为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排查,未得到上级部门正式通知前,严禁组织文艺汇演、营业性演出等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严禁网吧、KTV、游艺游戏厅、影剧院等文化类娱乐场所擅自开放经营;严禁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上架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旅游产品(包括邮轮旅游产品)并组织旅游活动,发现有私自经营的企业,要严肃追究责任,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五、严格旅游景区开放管理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山西省低风险区域旅游景区开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指导低风险区域内旅游景区有序开放,指导企业员工和游客做好个人防护,在游客接待中心、出入口、公共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加大消杀频次,有效遏制病毒扩散和蔓延。实行实名制购票和游览,设立游客体温检测站,按照“先测温后购票”的原则,合理设置进出通道,景区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同时,提醒游客遵守佩戴口罩等相关防控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 

  六、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措施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审慎积极、周密闭环做好其他文化经营单位、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准备,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防控与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制度和流程;设立应急区域,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进行暂时隔离;成立专门的消毒小组,负责各区域的消杀工作;对员工开展防控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达到应知应会并具有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上级通知复工复产后,能够第一时间投入运营。 

  七、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要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坍塌事故教训,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防范,严守安全底线,检查、指导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严密防范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八、严格公务出国团组管理 

  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如有因公出国的计划,要按照管理权限,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