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今年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委党委不断建立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委主要负责人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党委书记、主任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细化督办考核。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各县区卫体局和委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与其他卫生健康业务工作做到了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整个卫生健康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委党委和各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凡是重大决策,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了委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一是系统学习了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以及中央和省市相关法治建设会议精神,通过开展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和党支部会议督促等方式,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建立定期学法工作制度。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委机关各支部先后多次集中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通过采取专家授课方式,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复议法》和《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委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带来的职能变化和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更新梳理编制部门权责清单100余项并进行法制审核,做到了“清单之外无职权”。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落实《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等制度,有力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明确了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了决策的质量。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列入重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在实施依据、执法主体、履行程序、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涉嫌犯罪等方面均逐项开展了法制审核,确保了重大卫生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2024年共查处违法案件57起,罚没款金额352668元。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委聘律师全程参与我委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制建设工作。2024年1月至今12345共受理1132件、问政互动共受理56件、普法讲座2次。五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随机抽查事项等工作清单,细化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六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清理。实施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要性文件从业务科室起草、办公室、法规科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到党委会审议、领导审签、公布和备案等流程都进行了明确。严格落实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清理。七是严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八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市卫健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科室工作职能,形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普法方式、时间进度、责任科室均做了明确规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执政意识,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
(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不平衡
部分下属单位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法治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在制度建设、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二)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更新较快,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执法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执法的精准性和严肃性需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创新不足
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传统,多以讲座、培训、发放资料等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对新媒体的运用不够充分,难以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宣传效果有待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长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委将立足本职、创新形式、以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为落脚点,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领导班子的“必修课”“常修课”。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严格落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年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院培训计划,增强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方式,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第一责任人履职机制。制定年度履职清单,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规定》,按时上报和公示,抓好报告质量和时间要求的双落实。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法制度
加强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认真学习省述法统一标准制度流程,领会述法要求。在年终述职述法中要有思考,体现具体内容。
(四)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充实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卫生健康系统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有效。
(五)强化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
推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行政管理失职、渎职行为。完善卫生健康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案件备案制度。不断优化行政职权运行,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深入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和执法结果公示制。
(六)加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力度
持续打击非法行医,推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全面落实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全力保障医疗服务。加大医疗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卫健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保驾护航。
(七)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和普法工作力度,提升委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常态化学习培训,继续开展“以案释法”讲堂、实践操作培训、执法案卷评查,举办全市职业卫生监督等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督促卫生监督员按时完成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学习任务,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卫生健康执法队伍。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