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卫健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新部署、新举措、新要求,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强化法治引领,做好法律宣传,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法治建设制度体系。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根据委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修订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法治建设工作持续全面深入开展。
(二)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委党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查,带头尊法守法。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了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认真落实专题会议制度。委党委每月召开一次法治建设情况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法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工作能力。
(一)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建立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委成员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使每个成员做学法、知法、懂法、依法行政的先行者。二是建立日常学法制度。印发了《关于强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各时期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宪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网络培训的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家解读,深入了解立法进程、法律结构、立法意义等,使大家对两部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三是举办了法治专题培训班。针对涉及我单位新颁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委党委高度重视,举办了《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深化“以案释法”精品品牌。以案释法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年以来,我们始终把以案释法活动贯穿于卫生健康执法实践中,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市卫生监督所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开设了“以案释法”讲堂,以执法实践案例为基础,采取“讲解+模拟执法”的形式,对案件查处程序、法律适用、重点环节等进行现场说法,有力的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选送的案例连续 2年被国家卫健委评为优秀典型案例。
(三)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按照《长治市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办法》,我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定期组织干部职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和到法院现场旁听庭审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素养。
(四)组织知识问答测试。为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我委组织委机关60余人全部参加了2020年长治市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法律知识测试,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五)积极参与公益作品征集评比活动。一是在全市卫健系统开展了“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上报省卫健委12篇优秀作品参加评选,其中大辛庄镇卫生院的“我与宪法”微视频被选送参加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二是选送 “加强医疗卫生监督,助力健康中国建设”、“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知识的传播者、健康的守护神”等3篇作品,参加省卫健委举办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三、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法治治理能力。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了依法行政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了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认真梳理依法行政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对委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委法规科审查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签批程序。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强化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理工作。通过开展文件清理,对继续有效的7份文件目录进行网站公开。四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印发了《长治市卫生健康系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审查流程,强化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今年,我委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4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严格的公平竞争审查。五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执行以后评估、责任追究等法定程序,强化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和民主决策,促进社会公众对行政决策的理解和认同。六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完善了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和保障机制,委机关法律顾问多次参与对政策的制定、下级请示相关政策的咨询、行政调节等,较好的发挥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七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应诉法,完善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建立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行政应诉工作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卫健系统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八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20年,我委积极组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换证工作,对12名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山西省行政执法证。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长治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编制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建立了行政执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细化了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了操作流程。在委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相关信息。通过三项制度的建立,着力解决了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有力的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卫生健康执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有力的提升了卫生健康法治化工作水平。
五、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法治建设步伐,推进法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水平,今年,我们在去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法治建设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细化各部门、机构和窗口工作标准、工作任务清单和考评细则,明确了任务完成时限。各县区卫体局及委属各事业单位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目前,此项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扎实做好“四级四同”工作。根据市行政审批改革办《关于加快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国家级事项目录清单》和《山西省事项目录清单》,对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进行了梳理,并按要求及时将所有要素信息录入山西省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动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与国家标准统一,实现“四级四同”。二是推行清单式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委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证明事项,编制拟保留证明事项清单,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方便群众办事;编制并实施监管事项清单以及委本级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对行政处罚全部在信用信息网和委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四是加强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举办应急工作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形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2020年,我委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视频会议常态化组织召开,对我市涉疫情信息展开动态分析研判,将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传达部署至各县区,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实现了“零死亡”和医务人员“零感染”。
七、强化卫生健康监管,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梳理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监管事项清单,将监督管理融于执法全过程,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推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全年共开展培训3期,培训卫生监督骨干32人次。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开展放射诊疗、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医疗废物、麻精药品、非法行医机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医“三伏贴”、尘毒危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学校周边医疗卫生环境、学校卫生“回头看”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双随机”抽检单位共117家,监督完成102家,监督完结率100%,行政处罚案件155件,罚款金额85.06万元,其中双随机案件数34,罚款2.15万元。
九、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强化制度保障。根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编制《“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2020年长治市卫生健康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各科室普法责任,建立普法台账,确保有重点、重实效地开展普法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文化。(二)加强普法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队伍工作制度,加强普法工作保障。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从健康教育所、卫生监督所等直属单位择优抽调相关人员,组建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选派业务科室专业人员加入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普法讲师团,开展普法讲座、专题培训等任务。三是建立完善普法志愿者组织工作机制,利用党员普法做表率行动,推进普法志愿服务工作。(三)以专题宣传活动为主,开展群众性普法活动。重点结合特定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每年的“12.4”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周、艾滋病防治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各类特定节日,组织相关科(室)和全系统各单位通过广播、宣传资料、宣传版面、现场问答、法律咨询、标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备受群众欢迎。
(四)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一是充分利用“长治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微信公众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推送公众号文章,阅读量数万人次,关注人群涉及面广。二是在公众号上开设《微课堂》、《知识园地》等栏目。主要推送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内容,以图文并茂、视频播放的形式激发学习兴趣,发挥微信公众号这一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范围广的特点,受到广泛好评。三是利用留言功能进行互动。通过留言,搭建与群众之间的沟通平台,增强与群众互动交流。四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阵地服务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设立“法律法规” 专栏刊登有关法治文化,开启“指尖宣传”模式;发挥传统宣传渠道优势,在单位电子屏、窗口岗位、楼宇电梯滚动播放法律知识和张贴宣传挂图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五)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一是在卫生健康执法中开展“法律七进”。我们将执法与普法相融合,在卫生健康综合执法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活动。在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打击非法行医、临床用血、医疗废物等,通过专项集中宣传、进校园班会课、展台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卫生监督意见书、行政指导意见书,向执法检查对象、经营企业单位负责人、行政执法相对人进行专业普法。二是在健康下基层“五进”服务活动中普法。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医疗卫生专家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五进),广泛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健康科学知识。
十、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我委法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卫健委和市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通过委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法治理念不牢。少数领导干部对的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当前社会出现的问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工作推进不平衡。有的医疗机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不高,法治氛围不浓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三是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有的单位和机构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对法治业务不熟悉,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等等。下一步我委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内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能力和水平,为新形势下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