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印发《法治长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长发[2021]15号)、《长治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长发[2021]16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涉及我委内容分解如下,请各相关科室认真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市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紧扣“十四五”期间发展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保障人民权利,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完成,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显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确实保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符合长治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社会建设生动局面,为2035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建成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全面法治观念。(法规科、宣教科、党办)
1、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制度设计,制定我委“八五”普法规划。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民法典及转型发展、疫病防治、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2、全面落实我委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纳入本单位目标责任考核范畴。将法治培训列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必修课,并建立考核评估机制。
3、创新载体形式,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形成融“报、网、端、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提升普法的覆盖面和便捷性。
(二)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宣传科、工会)
1、常态化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长治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美德善行,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公民品德建设,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部署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违法行为。
2、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和疾病防治意识。
(三)全面增强社会安全感。(卫生应急科、疾病预防控制科)
加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建设与时代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防治,确保及时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2025年建立市域内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初步建成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升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法规科、应急安全科)
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建立我委调解、信访、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药政监督科)
1、开展医疗卫生专项执法,保护群众切身利益。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律规定,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依法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贯彻落实《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办法》,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保证个案公正,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加强行政协议、行政指导、行政奖励、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的运用,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