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山西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晋卫办医发〔2019〕5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6号)等相关规定,依据申请,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的限制类技术项目进行了现场审核审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经委党委研究,同意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如下限制类医疗技术(具体见附件),并加强开展情况的管理。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与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联系,公示期5个工作日(12月27日--1月3日),联系电话:0355-2054253。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

同意批准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医疗机构和项目

1.长治市第三人民医院:泌尿外科内镜;

2.壶关县人民医院:消化内镜、普通外科内镜、综合介入诊疗技术、妇科内镜;

3.长治云峰医院:普通外科内镜(仅限三级)、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关节镜、脊柱内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