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15年,是长治市市属最大的综合型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是人民的好医生、全国首枚白求恩奖章获得者——赵雪芳同志毕生工作的地方。是“全国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山西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山西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长治医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研究生并轨培养基地”,连续6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在2019-2021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我院分别位列第446、311、203名,晋升A级。
医院占地面积5.3万㎡,建筑总面积18.3万㎡,编制床位1000张,现开放床位1300张。年门诊量110余万人次,年出院患者4.5万人次。设置临床科室45个、医技科室14个,其中,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省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省市共建重点学科2个。2023年5月正式挂牌山西省恶性肿瘤(食管胃结合部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近年来,医院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内涵建设为核心、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动力,全面推进了医疗、教学、科研和信息化建设,配备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ECT、3.0核磁共振、256排CT、直线加速器、ECMO、4K腹腔镜、激光角膜手术仪系统、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基因芯片与串联质谱仪、高内涵成像系统等高精尖设备。担负着山西医科大学等省内医学院校的学历教育、教学带教及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任务。2014年成为全省首批全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有16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全科专业基地为国家级重点专业基地,外科、助理全科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基地。近3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5项、省级66项。建有符合省级重点实验室标准的、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的肿瘤精准转化医学中心,面向全社会开放,可开展细胞分子和基因水平的基础实验研究。
医院始终坚持公益性导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深化医改,积极探索构建了省、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的新体系,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省级专家的优质服务。打造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的长治经验,逐步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
为更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建设山西省高质量发展示范医院,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切实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7)择优聘用。
2.招聘人员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2)应聘人员有以下几种类型:
A: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
B: 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所需的其他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和其他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出生),中级职称、博士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报考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7日(18点整),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提交报名材料
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下载填写《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二)及《人才信息登记表》(附件三),并本人手写署名。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现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认证;
(4)资格证:具有高级职称的提供高级职称证,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一、专业技术岗位二的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学术型研究生除外);
(5)合同、参保证明: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所有页)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证明;
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按上述顺序扫描合并到一个PDF,发送至邮箱(thrlzygs@126.com)。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专业+岗位+最高学历+姓名+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名称
注意:未在规定时间报名,邮件命名不正确或所含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种类型岗位。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考试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格审查公正、客观、严谨。资格与要求不符的,将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或者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核
应聘人员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3:1时,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达不到3:1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降低比例,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要求的,合并或递减招聘名额。
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5:1及以上的,可增加笔试环节, 实行百分制,达60分方为合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考核。
(四)资格复审
考核通过人员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复审,复审人员携带报名时所需所有材料,包括《报名表》、《人才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住培证、高级职称证、现学历的学历、学位认证、劳动合同、参保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原件。
资格审核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凡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核合格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可递补两次。
(五)体检与考察
考核通过的人员,按考核合格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数未达1: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1.体检由我市范围内公立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自理。
3.若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放弃考察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核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可递补两次。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及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5-2066577
监督电话:0355-2023906
附件一: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二:长治市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专项招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