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体局、市精神卫生中心:
现将《长治市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5日
长治市2019-2020年严重精神障碍
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省卫健委《2018年度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管理方案》和《2019年度中央补助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经费任务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提高精神卫生防治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网络。
(二)加强患者服务管理。健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与报告制度,实现“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病报告率达到4‰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面访率达到80%以上,服药率达到7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精神分裂服药率达到80%以上。2020年新增体检率,另行按省级通知要求执行。
(三)建立完善的综合预防和控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
二、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覆盖全市12个县区。2020年度重点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诊断、登记、录网、管理、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应急处置、病人家属护理教育、项目管理技术指导、项目质控等工作,并为部分贫困患者免费提供抗精神病基本药物及检查。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
四、组织领导与实施
按照“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政法、公安、民政、人社、财政、残联等多部门参加的精神卫生工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协调推进包括精神卫生重点工作。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项目领导组、技术指导组、质控组、应急处置组。
(一)项目领导组
组长:吴朝荣市卫健委副主任
成员:靳毅市卫健委疾控科科长
齐志宏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王宇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
王书勤长治心理康复医院院长
杜旭强长子县精神病院院长
负责全市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督导、评估及经费保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齐志宏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副主任:张变梅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门诊主任
长治市精防办技术负责人
成员:弓剑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二科心身病区主任
王旭东 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一科普通病区主任
冯勇林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二科普通病区主任
申慧勇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一科老年病区主任
亓向前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一科老年病区主任
赵瑜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二科心身区副主任
王绘霞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二科普通病区医师
翟治平市精神卫生中心精二科普通病区医师
王永庆长治心理康复医院精神科男病区主任
马建书长治心理康复医院精神科女病区主任
张艳长治心理康复医院精神科门诊主任
焦祥真市精防办业务管理员
马宇超市精防办数据管理员
冯利君潞州区(原郊区)精防办业务管理员
刘万里长子县精神病院业务管理员
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开展项目培训、督导、评估等。
(二)技术指导组
组长:张变梅
成员:焦祥真马宇超 冯利君 刘万里
负责项目的技术培训、指导、质量控制,以及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医疗处置等。
(三)质控组
组长:张变梅
成员:焦祥真马宇超 冯利君 刘万里
负责项目的督导、考核与评估。
(四)应急处置组
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
组长:景秀林
成员:刘辉侯恺 李欣 王岩 王小雷 张毓 徐杰
董必武 闫琦井
长治心理康复医院:
组长:王书勤
成员:王永庆马建书 程彦 李凌云 冯利君 孙伟亮
长子县精神病院:
组长:杜旭强
成员:原丽秦金科
负责辖区内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以及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工作内容
(一)精神卫生防治综合能力建设
1、建立多方参与的患者管理联动机制。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健全完善由卫生、政法、财政、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参加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实。
2、强化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责任。各级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与指导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承担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信息采集等管理工作。尚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县区,由县级疾控中心承担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的日常管理。患者诊断、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应急医疗处置、医疗质量控制等由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长治心理康复医院、长子县精神病院三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分别承担。
3、完善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网络。实行“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制,将全市分为3个片区: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潞州区(原城区)、上党区、屯留区、襄垣县、沁县、武乡县、沁源县。长治心理康复医院负责潞洲区(原郊区)、壶关县、平顺县、黎城县、潞城区。长子县精神病院负责长子县。
(二)人员培训及患者家属护理教育
各级精防机构应当按照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总体要求,组织本辖区人员进行师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精神疾病的科普知识、患者安全管理、药物管理、复发早期识别等,并会同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属护理教育,同时要对培训的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名单、影像、课件等进行存档备查。
(三)患者管理治疗
1、筛查诊断
因疫情影响,未制定具体排查时间,各县区如有需诊断的精神疾病患者,请提前与市精防办联系安排。
2、贫困患者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补助
对在管患者中有服药需求的贫困患者,由精防机构组织协调为其提供居家药物维持治疗,每年进行4次血常规、肝功能、空腹血糖和心电图检查,由精神专科医师进行2次服药疗效及安全性评估,并根据情况调整治疗方案。
3、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
对危险性评估2-5级的患者,由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医生和村(站)精防医生每季度共同随访。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医师要及时对基层精防医生提供技术指导,包括精神检查技巧、社区治疗安全评估、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居家康复指导、患者家属教育、服药依从性训练等,逐步提高社区管理和治疗质量。
4、应急医疗处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患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的疑似或确诊精神障碍患者,应立即通报当地公安部门开展处置,必要时请求市、县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协助处置。发现有重大躯体疾病,就近选择综合性医院就诊。
(四)信息管理
依托全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努力实现医院患者诊疗信息与社区居家患者随访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适时动态更新。
1、信息管理与使用。市精防办负责管理山西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覆盖辖区内所有精防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有精神障碍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包括卫生、残联所属医疗机构)。各县区精防办要按照《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安排专职系统业务管理员,加强本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严格界定信息浏览及使用权限,注重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并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每月5号前将3级以上易肇事肇祸患者及失访患者信息以电子版形式报市精防办,由市精防办汇总后,报市卫健委。
2、信息交换与共享。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与政法、公安、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定期进行信息互换。
(五)项目质控
1、质控内容和频次
市卫健委每季度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进行通报,市精防办每月对全市严重精神障碍工作进行网络质控,并上报市卫健委;各县区精防办应安排数据质控员,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和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控等工作,保证各项数据准确可靠。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管患者管理与治疗相关资料,及时完成资料整理、分析、统计和上报。
2、督导考核
市精防办负责全市项目的督导考核,并按时向市卫健委提交督导工作报告。市卫健委将对督导结果进行反馈和通报,并作为综治考核和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六)社会宣传动员
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展咨询、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和项目工作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关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减少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歧视,共同营造有利于精神病人治疗康复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资金安排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安排
2019-2020年度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补助各级精防机构和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包括卫生、残联所属医疗机构)开展患者筛查诊断、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信息管理与项目质控等工作。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任务及当地实际,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配套资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网络报告和随访管理等所需经费,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支。
(二)经费使用及管理
1、开展患者筛查和诊断工作。40.5元/例,其中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线索调查20.5元/例,精神专科医院诊断复核20元/例。各县区确诊病例不能少于任务数,超出部分下一年度予以补助,任务完成情况以录入信息系统情况为准。(详见附件)。
2、抗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补助。各县区要整合资源,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等各方面资金。对于贫困患者居家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费用,应当首先通过城乡医保进行报销,对于符合慢病条件的通过医疗救助进行补助,剩余的个人自付费用可以由本项目提供补助。2019~2020年,本项目对我市205例贫困患者提供抗精神病药物治疗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1400元/人/年。根据项目要求,我市制定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申请办理流程,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办理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
(1)持有精神残疾证明丧失劳动能力;
(2)持有低保证明(村、乡特困证明)或五保供养证;
(3)生活在边远山区以农为主者;
(4)复发三次或病程超过七年以上导致家庭贫困者;
(5)一家中有两名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6)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以上条件者按下列流程办理:
(1)患者或监护人到市精防办领取《贫困患者门诊服药补助申请表》;
(2)提供患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照1张;
(3)无低保证、五保供养证者需到所在居委、村委开具家庭贫困证明;
(4)患者所在居委或村委审核盖章;
(5)县区项目办审核盖章。
3、应急处置和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用于2-5级危险行为患者应急处置和随访技术指导,2020年我市应急处置任务数共160例,300元/例,其中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100例,长治市心理康复医院50例,长子县精神病院10例。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任务数共160例,指导经费50元/例/次,每年至少4次,其中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100例,长治市心理康复医院50例,长子县精神病院10例。承担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的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补助依据以专科医生指导社区医生填写的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表格为准。
4、2020年我市将对90%(12400例)登记纳入管理的患者家属进行疾病护理相关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监管能力和患者生活质量。市级精防机构家属护理教育资料费补助2.5元/例,精神科医师讲课费100元/场,县级精防机构组织家属护理教育补助18元/例(其中县级精防机构每例补助3元,乡镇卫生院每例补助5元,村卫生室每例补助10元)。
5、项目质控。市、县级精防机构对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进行逐级质控,包括数据处理、督导、考核评估及资料印刷等内容。每100例患者每年需4人次质控,数据处理100名病例,每年平均工作经费16.7元/例。
附件:2019~2020年度长治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附件1 2019~2020年长治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任务及经费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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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补助 |
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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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项目单位 |
合计(元) |
病例筛查 |
病例诊断 |
应急处置和高风险患者管理指导 |
病人家属护理教育 |
项目管理技术指导 |
贫困患者治疗补助(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专项检查和复诊) |
项目质控、数据处理 及印制宣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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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例数 |
金额 |
例数 |
金额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例数 |
金额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例数 |
金额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人数 |
金额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例数 |
金额 |
考核要求 |
目标 |
例数 |
金额 |
考核要求 | ||||||||
合计 |
860000 |
开展患者筛查与诊断工作 |
2000 |
41000 |
2000 |
40000 |
任务完成率100% |
对2-5级有危险行为和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进行应急处置。对危险性评级为2-5级的患者,专科医生提供对社区医生的随访技术指导。 |
160 |
80000 |
1.应急处置任务完成率100%;2.专业技术指导每季度1次,任务完成率达100%;3.开展随访技术指导时要培训项目实施人员,使基层人员具备患者危险性行为评估能力,提高专科医生诊断和规范化治疗水平;4.定期开展逐级质控,提供参与质控的人员名单及时间、内容。 |
对50%登记纳入管理患者的家属进行疾病护理相关教育,提高患者家属的监管能力和患者的生活质量 |
12400 |
261700 |
1.任务完成率100%;2.提供护理教育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名单、相关影像资料。 |
提高全市精防工作人员管理能力。 |
80 |
18000 |
组织全市各县业务管理员、各乡镇直报用户集中培训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规范(2019年版),年底考核时看各种率的达标情况。 |
为贫困患者提供居家药物维持治疗的药物,并进行专项化验和复诊补助。 |
205 |
287000 |
(1)居家药物治疗任务完成率100%。(2)专项化验每季度1次。(3)复诊每半年1次。 |
分别在市、县乡三级进行质控,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每100例患者每年需4人次质控。数据处理每100名病例每年1人次、1天。为患提供评估表格。 |
7900 |
132300 |
1.任务完成率达100%以上;2.提供质控相关资料,包括质控通知、质控人员名单、质控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等;3.提供数据处理报表等资料;4.提供患者评估表格等资料。 | ||||||
潞洲区 |
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 |
458845.5 |
175 |
3587.5 |
1120 |
22400 |
100 |
50000 |
2176 |
74168 |
18000 |
115 |
263600 |
1600 |
27090 | ||||||||||||||||||
长治心理康复医院 |
89012 |
100 |
2050 |
647 |
12940 |
50 |
25000 |
924 |
19132 |
70 |
18200 |
700 |
11690 | ||||||||||||||||||||
上党区 |
上党区精防机构 |
33352 |
216 |
4428 |
1143 |
20574 |
500 |
8350 | |||||||||||||||||||||||||
屯留区 |
屯留区精防机构 |
26337 |
146 |
2993 |
833 |
14994 |
500 |
8350 | |||||||||||||||||||||||||
潞城区 |
潞城区精防机构 |
25799 |
118 |
2419 |
835 |
15030 |
500 |
8350 | |||||||||||||||||||||||||
襄垣县 |
襄垣县精防机构 |
28317 |
146 |
2993 |
943 |
16974 |
500 |
8350 | |||||||||||||||||||||||||
平顺县 |
平顺县精防机构 |
22342.5 |
125 |
2562.5 |
635 |
11430 |
500 |
8350 | |||||||||||||||||||||||||
黎城县 |
黎城县精防机构 |
23211 |
134 |
2747 |
673 |
12114 |
500 |
8350 | |||||||||||||||||||||||||
壶关县 |
壶关县精防机构 |
29997 |
170 |
3485 |
1009 |
18162 |
500 |
8350 | |||||||||||||||||||||||||
长子县 |
长子县精神病院 |
51878.5 |
233 |
4776.5 |
233 |
4660 |
10 |
5000 |
1179 |
22222 |
20 |
5200 |
600 |
10020 | |||||||||||||||||||
武乡县 |
武乡县精防机构 |
24477 |
158 |
3239 |
716 |
12888 |
500 |
8350 | |||||||||||||||||||||||||
沁县 |
沁县精防机构 |
23945.5 |
147 |
3013.5 |
699 |
12582 |
500 |
8350 | |||||||||||||||||||||||||
沁源县 |
沁源县精防机构 |
22486 |
132 |
2706 |
635 |
11430 |
500 |
8350 | |||||||||||||||||||||||||
注:1.病人家属护理教育经费中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包括资料印刷费2.5元/例;长治心理康复医院包括病人家属护理教育培训费2500元,长子县精神病院包括病人家属护理教育培训费1000元;
2.贫困患者治疗补助(居家基本药物维持治疗、专项检查和复诊)由长治市精神卫生中心统一采购药品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