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市政府决定将“长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组”更名为“长治市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领导组”,并调整职责和组成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人口和生育政策保障的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推动工作落实;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相关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市长
副组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
成 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直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长治广播电视台、市统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税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
领导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