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委直、驻市及厂矿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长治市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长治市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为预防和控制各地游客来我市旅游活动期间疾病发生,及时救护伤员,切实做好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保障工作,保障广大市民和嘉宾的身体健康,根据《长治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成立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旅游活动期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应急救援指挥工作。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分别为: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医疗救援工作小组、现场突发事件处置协调小组。各工作小组应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相应职能开展调查处理、医疗救护和向社会做好宣传教育、信息公布等工作。

  (一)长治市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江波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副组长:武克俭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靖爱兰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谭厚华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忠和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纪委书记

  侯宝庆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毋小春  长治市爱卫会专职副主任

  裴  恒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王海斌   长治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安全科。

  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下,组织指挥旅游活动期间医疗诊治、保健和急救工作,以及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监督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医疗救治和保健任务的完成。

  (二)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1.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靖爱兰(兼)

  副组长:吴朝荣

  成  员:委疾控科和市疾控中心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组织协调旅游活动期间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准备、调查处理工作。

  2.医疗救援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宝庆(兼)

  副组长:王玉华 郭军则

  成  员: 委医政科、中医科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协调和组织现场医疗保障工作,完成现场医疗保障任务;负责协调、组织全市医疗技术力量、设施、车辆等医疗资源的调集,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负责确定驻地医疗点的设立,监督指导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措施。

  3.现场突发事件处置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海斌(兼)

  副组长:曹慧强  郭文斌

  成员:委应急安全科和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相关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救援,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二、保障措施

  (一)各旅游景点及旅游期间举行重大活动现场设立驻地医疗点。我市在各重点旅游景点均设有固定急救站点,由各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并派驻医务人员;旅游期间的重要活动及重要贵宾、领导的保健工作由医疗救援工作小组临时组建,驻地医疗点并派驻医务人员。驻地医疗点主要负责承担活动现场和驻地的与会及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医疗诊治、保健和转送的协调等工作。

  (二)确定传染病病人转送和定点收治医院。由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作为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定点收治医院,按有关传染病预案实施和承担相应的工作。长治市紧急医疗救援指挥中心、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作为传染病病人转送定点机构,承担旅游活动中相关人员的院前急救与转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重要活动的现场保障及指定专车专人转送传染病人。

  (三)确定医疗救治、院前急救定点医院。旅游景点所在县(市、区)综合医院是本景点医疗救治和院前急救定点医院。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济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市级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承担旅游活动中相关人员的日常医疗诊治和救治、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和指令性医疗保障任务。

  (四)建立重要活动现场医疗保障体系。在旅游期间如有举行开、闭幕式等重要活动时,由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援工作小组分级负责,调集医务人员、车辆和医疗设备设立现场医疗保障点,同时各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急待命,院前与院内救治联动,形成现场医疗保障体系。

  (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凡获悉发生突发事件信息,立即启动该预案,由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分级指挥、协调,组织院前与院内的协同救援。

  三、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分驻地医疗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重要活动现场医疗保障、院前与院内协同开展医疗救治等共同实施。

  (一)日常医疗诊治保障

  1.驻地医疗点。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游客及相关人员的健康申报监测、常见病诊治、现场应急医疗处理及联系病人转送等由驻地医疗点负责。

  2.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游客及相关人员经驻地医疗点处理后需转院治疗的,或直接去医院就诊的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负责诊治。

  3.病人转送。直接呼叫120转送。

  (二)应急医疗救治保障

  1.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急保障

  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除承担日常医疗诊治保障外,同时承担旅游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和相关的病人收治抢救任务;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现场医疗保障任务等。定点医院一旦接到指令或病人送达立即启动预案,具体按《长治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实施。

  2.现场医疗保障

  现场医疗保障根据重要活动的具体要求确定,由医疗救援工作小组统一调集和组织驻场保障。

  3.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协同应急保障

  市县120指挥机构和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承担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和现场医疗保障工作;要发挥现有院前急救网络作用,形成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之间的急救网络,实施院前与院内救治的协同保障。各定点医院的急诊科要加强值班管理,加强与110、119、122等社会服务联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类定点医院要切实加强对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保障的领导,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的急救小组,做好人员、设备、药品、床位等准备;要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值班,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二)统筹兼顾。各定点医院既承担传染病人的诊治、医学观察和疫情报告等工作,同时承担日常医疗诊治、应急医疗保障任务,应落实人员、制订措施,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及时报告。旅游景点驻地医疗点和现场医疗保障点要设置明显标志。重要活动现场医疗保障由医疗救援工作小组驻场指挥。发生突发事件立即进行应急处理,迅速就近送往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按照《山西省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报送工作流程(试行)》(晋卫办应急函〔2016〕2号)要求及时上报。

  (四)急救装备。旅游景点驻地医疗点和现场医疗保障必须配备急救药品、必要的抢救器械、常用物品等,由派出医疗单位落实。救护车医护人员配置标准:每车1名医生,1名护士,2名担架员,1名司机。救护车医疗器械配置标准:(1)手提出诊专用急救箱(内放常用急救药品)、(2)微型医用氧气瓶、(3)气动急救呼吸机、(4)手持或脚踏吸引器、(5)手提多参数监护仪、(6)便携式心电图机、(7)骨折负压固定装置、折叠、铲式、车式担架各一副。长治市中心血站要做好必要的血液及制品储备,确保临床用血。

  (五)快速反应。市县120指挥机构要做好全市旅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调度,要24小时受理、反馈医疗急救信息和下达医疗急救任务。指挥中心要在3分钟内完成接警调派,各急救站点接到调派单后3分钟内必须派出救护车辆。急救半径3—5公里以内,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急救半径10—15公里,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备注:领导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负责人如有工作变动,其职务由其替任人员担任。

  附件:长治市重点旅游景区(景点)紧急医疗救援站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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