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驻楼各单位:
现将《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为切实提高委机关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在各种可能发生在本院办公大楼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方案,方案的实施是针对机关办公大楼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损害机关权威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危及单位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情况。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靠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三)救助中,要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四)委机关所有工作人员以及驻楼各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委机关成立安全保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任杨江波任领导小组组长,副调研员王海斌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以及驻楼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卫生应急与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为曹慧强,联系电话:2025559 2049030,门卫电话:2024155。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机关大院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理。
(二)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与有关部门协调。
(三)组织机关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组织对安全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
四、报告程序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科室(单位)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相应预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相关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委机关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在控制事态、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向上级领导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时间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四)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市政府报告,来不及形成文字材料的,可通过电话报告。
五、应急措施
(一)社会安全事件
1.上访影响机关办公秩序事件
(1)有上访者来局机关群访时,门卫保安要及时通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科室接待来访人员。
(2)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待人员通知相关科室和保安做好应急准备。
(3)上访人员来机关故意哄闹、拦车、示威、肇事的;部分当事人不听劝阻,态度横蛮,甚至强行入楼内找单位有关领导或工作人员实施报复、行凶的;群体性冲击办公楼情况,经解释、劝阻无效,立即向领导小组领导报告,并组织保安人员阻止。
(4)在保安人员阻止无效的情况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委领导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由警方负责解决。
2.盗窃案件
遇到或发现有盗窃案件时,发现人要立即通知保安采取相应措施,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保护好案发现场,待公安部门人员勘察现场或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同时,要组织人员记录好被盗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
3.恐怖袭击事件
(1)如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或发现可疑爆炸物等危险物品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拨打报警电话。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保安人员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人接触可疑物。对附近区域人员疏散,设置临时警戒线,禁止人员入内。并组织人员对附近区域全面搜索,消除隐患。协助警方排除爆炸等危险隐患和调查。
(6)如危险已经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好抢救和转移伤员,同时组织人员安全撤离,保护好现场。
(二)事故灾害
1.火灾
(1)机关大院发生火灾时,应积极自救,扑灭火灾,同时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说明单位、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员被围困、火势情况,请求灭火,报告人姓名,并记录报警时间。领导小组领导要现场指挥,组织灭火;视情况确定疏散路线、出口,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
(2)报警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3)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员要向消防负责同志报告情况,移交指挥权,协同公安消防做好灭火工作。
(4)保安人员要按照现场指挥的要求边救火边负责内外警戒,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5)火灾扑灭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保安人员负责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维修人员迅速检修、恢复各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洁人员负责清洗打扫现场卫生。
2.漏水断电
(1)机关工作人员或保安、保洁人员巡视时发现漏水断电事件后,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水电维修人员,维修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联系人:李富有,联系电话:2054267。
(2)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视情况,妥善采取紧急应对措施,防止跑水漏电伤人。
(3)查明漏水原因,排除故障后清理事故现场积水,防止损失扩大。
(4)情况严重,依靠自救难以控制局面、需要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专业人员排除故障的,维修人员要迅速求救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公司。
3.公共设施事故
(1)如有楼体墙面脱落和办公室内的花盆等物品从空中坠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发现人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知保安,送伤者去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
(2)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保安保护好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待有关部门现场处理后,再清扫现场。
(三)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事件按《长治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预案程序依法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指挥人员迅速判明情况并展开部署,做到快速反应,尽可能控制局势;由于任务紧急,也可以边行动、边准备、边报告,控制事态蔓延。
(二)工作人员要服从大局,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既坚持原则,又讲究策略方法。要正确区分矛盾性质,要把群众一般的过激行为与犯罪区别开来。要善待群众,不激化矛盾,要防止处置不及时或不当造成矛盾激化,酿成更大事端。对于出现围堵、冲击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持果断依法处置。
(三)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岗位负责制,严格程序,各负其责,保证处置突发事件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执法,规范用语,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保卫人员按规定着装,做到仪容整洁、仪表端庄,处置突发事件时头戴头盔,携带胶棒、钢叉,佩戴执法记录仪。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及时使用录音、录像、摄像等方法,依法取证,为依法处理提供证据。
(五)要随时随地依靠驻地公安部门、消防部门以及相关职能机构。
备注: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电话
(一)当发生火灾时,请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当发生盗窃等治安事件时,请拨打“110”电话报警。
(三)当需要救护时,请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