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红梅委员:
您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改进政府工作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加强卫生队伍建设,搞好基层卫生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具体体现。感谢您对基层卫生的关注和关心。
需要给您说明的是:
一、多渠道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充分利用山西省职工医学院和长治市卫生学校等教育资源,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我市2015—2018年共培养430名“村来村去”免费医学中专生,其中:2015年在长治卫校培养农村医学专业88人;2016年在长治卫校培养农村医学32人,护理专业19人;2017年在山西职工医学院培养中医学、检验、护理学专业共154人,2018年在各县区采取远程网络教学与集中授课的形式,培养中医学、农村卫生室岗位共137人。
二、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工作待遇
(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每人每月600元基础补助+计件计量二次补助。将补助与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挂钩,计件计量拨付工作经费,谁服务谁挣钱,充分调动了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资金在落实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任务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由乡村医生、村计生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级医院医务人员组成。村卫生室签约服务费按照每村每月400元基数+计件计量,村计生员每村每月200元基数+计件计量的办法进行补助。
(三)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按行政村农业人口数每人每年8元的标准对乡村医生进行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中央3元、省1元、市2元、县2元),市县两级财政每年多补助690万元。
(四)是落实在岗村医缴纳新农保养老保险补助。省、县两级财政每人每月补助30元。
三、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
落实老年村医退养补助,各县市区财政认真落实老年村医退养补助,按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2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2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300元标准执行。
四、提高乡村医生整体业务素质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
五、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实行月例会制度,各县市区以乡镇为单位每个月组织乡村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或技术指导,通过以乡带村,促进乡村医生队伍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政府基层卫生工作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依申请公开)
负 责 人: 郭晓泓
承 办 人:赵苗霞
联系电话:2024249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