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登宇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充防疫人员实施入户犯罪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对防范不法分子冒充防疫人员实施入户犯罪具有指导意义,对进一步提高全民疫情防控意识有极大的帮助。

收到提案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责成相关科室及时将《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冒充防疫人员实施入户犯罪的建议》下发至各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要求各县区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强化宣传指导,明确蹲点范围,配备统一标识,提高防范意识。

一、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对防范不法分子冒充防疫人员实施入户犯罪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统筹安排轮岗值守防疫人员,值守防疫人员重点选派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村内居民担任。

二、在各乡村卡点、小区出入口、交通卡点公示值守防疫人员姓名、派出单位和联系方式,坚决杜绝值守防疫人员在居民门口蹲点等行为。

三、在需要上门进行人员排查、核酸采样、转移隔离等工作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前往,不得单独行动。防疫人员上门前,提前协调乡镇、村委(社区)预先通知本人或家属,并告知相关事宜,征得同意和配合。

四、各乡镇、社区、村委防疫人员配备醒目的工作标识,如:统一的红袖套、防疫工作牌等,并让村居民知晓本辖区防疫人员标识。

五、加强宣传提醒,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广泛告知辖区居民提高防范意识,若防疫人员面生、不带本地口音,应提高警惕,同时观察防疫人员配戴防疫标识是否齐整、是否本辖区规定的统一标识,如果不一致,应拒绝入室。

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类似事件。关于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防范,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发生。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依申请公开)

负责人:郭晓泓

承办人:任卫华

联系电话:2054206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