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业务范围:  开展以医疗与护理为主体的诊疗服务,承担长治医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开展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承担下乡指导基层医疗服务工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参与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及战争状态下的紧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