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毒产品监管,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和备案,按照《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晋疾控综监督函〔2024〕5号)要求,6月底至7月初,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对全市许可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消毒产品底数。主动与省卫生健康委监督检查中心对接,掌握我市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情况。在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核实我市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及备案消毒产品的情况。

二是核查产品信息,严格落实备案标准要求。采取实地核查与网络信息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我市10家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标准要求。

三是强化宣传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备案责任。监督检查的同时开展消毒产品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督促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履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责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备案责任。

四是履行告知义务,及时补充完善备案信息。将相关备案政策及时传达到消毒产品责任单位,督促各单位及时补充完善备案信息材料。

下一步,我所将持续加大消毒产品责任单位和消毒产品备案信息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