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33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通过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申请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十二批共有330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通过审核,涉及补贴资金582.5万元。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30日

受理电话:0355—3036245

附件:(第十二批)长治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名单.xls



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