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33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通过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申请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四批共有525份(补贴资金941万元)申请通过审核,现将补贴拟发放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月22日

受理电话:0355—3036245

附件:第四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名单(报废更新).xls


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