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1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函〔202433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通过商务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平台申请的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第二批共有202申请通过审核,现将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930日—105

受理电话:03553036245

附件:长治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明细表(第二批).xls


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