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全省首批D级认定化工园区,近年来,依据省委、省政府“三项改革”工作要求,立足实际以项目建设全过程“全代办”改革、“承诺制”改革、“标准地”改革为抓手,靠前对接服务企业,主动申请权限下放,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全力破解了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难题。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形成了“拿地即开工—项目手续一站式办理—承诺容缺办理”的“三项改革”新模式,持续推进项目建设。主要做法如下:
一、突出服务方式“增值”,让项目审批更加主动:潞城经开区按照“合法高效、自愿委托、无偿服务”的“全代办”工作原则,印发《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办、代办”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跟踪督办制度的通知》《行政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区政府项目“全代办”工作组的通知》等工作方案。组建由开发区管委会班子成员牵头的领办代办工作小组,主动对接招商项目及符合产业政策相关企业签订“全代办”协议,每周召开调度会,就企业落地投产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化解,通过周调度,周通报等方式,形成工作压力,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
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熟悉落地政策,潞城经开区在行政审批大厅专门设立了“全代办”窗口,明确了全代办职责,主动申请新增赋权事项,并对赋权123项行政授权审批事项多渠道在政务大厅、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梳理编制了《项目落地一本通》,制定123个项目材料清单二维码。做到咨询、指导、协调、代办的全时段预约服务、全周期代办服务、全流程跟踪服务,用营商服务的“提前量”,换取企业感受的“满意度”,让企业办事更加省时省心省力,确保项目手续办理一站式完成。
二、突出审批流程“增值”,让项目审批更加高效:在落实“拿地即开工”政策的同时,开通“承诺即开工”通道,将“承诺制”同“容缺办理”承诺相结合,经开区完成地勘、环评、压覆矿产评价等7项区域评价,并梳理了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化工项目承诺制流程图,企业承诺按相关要求执行即可,无需再行编制相关报告,为企业节约资金百万元。目前13项可承诺事项已在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发区政务大厅进行了公示,并做到一企一册,提升了承诺制事项公众知晓度,让企业更好的了解哪些事项可承诺,促进了项目推进,缩短了手续流程,项目投产时段进一步缩短,达到“减证便企”目标,目前“承诺制”办理已全覆盖开发区所有项目,有效降低了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满意度提升明显。
2024年度,完成了710吨噻吩系列医药中间体项目的水土保持承诺制、山西潞宝瞩目一期5.99MW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山西龙星110kV外线路及10kV保安电源项目、PPC生物降解改性线(一期)等9个项目的“承诺制”办理。用“承诺制”代替“审批制”,助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驶入“高速公路”,真正做到让企业“轻装上阵”。
三、突出土地供应“标准”,让项目审批更加便捷:依据“产业规划、项目谋划、标准地储备库、净地出让、项目评估”标准地改革模式,出台《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项目投产验收和达产复核方案》,制定了容积率、能耗、投资强度、环境指标、亩均税收等5项控制性指标。同步完成了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等“7+1”项区域评估,入区项目全部无偿使用。2024年度出让地块3宗,全部按“标准地”方式供应,大大推动的项目落地速度。
实践证明,这“三项改革”夯实的是转型发展根基、打造的是区域竞争优势、提振的是企业投资信心,“三项改革”的落实实现了项目“足不出园”从拿地到投产之间各类问题的解决,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起到了关键作用,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下去,乘势而上深化拓展。(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