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4〕10号)、《山西省商务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商规〔2024〕2号)及《长治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精神,开展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释放消费潜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开展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财政联动,支持汽车以旧换新;鼓励各县区持续开展家居惠民专项活动,支持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消费品“焕”新,加强废旧物资循环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促进绿色消费和循环经济发展,提高我市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二、开展汽车以旧换新

(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鼓励消费者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个人消费者报废个人名下汽车并在市内购买新车,持相关手续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对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金额予以一定倾斜。出台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挖掘汽车消费潜力。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增设回收网点,提升回收服务水平,便利车主交车,推广上门收车服务模式。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或每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达到一定数量等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汽车置换升级。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个人消费者转出个人名下持有时间1年以上的汽车并在市内购买新车,持相关手续可享受财政资金补贴。(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培育壮大二手车经营主体。按有关规定做好二手车经营主体的备案工作,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车辆质保服务,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对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的,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继续执行二手车经销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鼓励二手车出口。积极培育二手车出口企业。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建设二手车出口基地和国际营销网络,支持企业利用各类展会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市场强化部门协作,为二手车出口企业在车辆交易登记、许可证申领、口岸通关、车辆注销、出口退税等环节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部门:市商务局、长治海关、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家电以旧换新

(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家居惠民专项活动补贴,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家电、再生资源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鼓励争取和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便利办税缴费方式,推进各项税费政策直达快享。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将绿色智能家电消费纳入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在绿色智能家电的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布针对家电以旧换新领域的定制化金融产品。按照普惠金融相关政策,持续推进绿色智能家电领域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争取上级资金,统筹市级财政,对开展家居惠民专项行动的县区提供财政专项支持,鼓励由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含平台类企业)参与,促进家电以旧换新。组织我市家电销售企业、金融机构等通过“团购”“商家专场让利促销”“低息贷款、信用卡免息分期”等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专项促消费活动。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健全承接废旧家电回收换新渠道,回收企业和站点主动承接废旧家电回收业务,完善回收渠道,实现应收尽收。家电销售企业加强与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企业对接,开展“换新+回收”业务,及时提供废旧家电入户拆卸、回收,新家电配送,安装等服务,规范服务行为和价格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参与以旧换新行动的积极性和便利程度。(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治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家电标准引领。大力推广家电产品的能效、环保、安全等标准,整合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参与研究制定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通用标准。参与制修订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鼓励家电行业等相关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和平台作用,建立健全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评价等标准规范,开展以旧换新“优秀企业”推荐活动,组织各类从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家电售后全链条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促进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和消费。做好绿色智能家电标准的制定工作,支持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产品及配件标准的兼容互适,提高全社会对绿色智能家电标准的认知度,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普及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出台差异化的支持政策,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实力强、模式新、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进一步扩大规范售后服务覆盖范围。引导家电售后服务企业提供在线下单、预约上门、配件自选等个性化服务。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推出家电品牌维修服务常用信息表,不断提升维修服务规范化水平。畅通家电售后维修服务进社区、进村庄、进商场、进平台渠道,提升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引导线下实体店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商品服务供给品质。(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推动家装消费品“焕新”

(一)加大财政惠民支持力度。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鼓励各县区在已开展的“家居惠民”专项活动中重点支持居民购买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加装采暖设备、衣柜橱柜等消费品,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享受一次立减,购买多件补贴产品的,立减金额合计最高不超过2000元。(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支持各县区和相关行业协会依托“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围绕家居、家装、家电等组织重点企业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家居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鼓励家装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组织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智能、健康的家居消费产品。(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消费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一)完善废旧家电家具、机动车拆解回收网络。支持家电销售企业结合配送、维修等业务建立逆向物流体系。支持洪洋海鸥、居然之家申报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和质量。支持各县区根据当地情况,探索“以车代库”等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培育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各县区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履行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

(二)做好政策宣贯。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措施内容,做好政策解读,动员群众参与,营造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发布准确信息,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政策红利真正落实到消费者,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强化统筹协调。按照2024年消费促进年的总体安排,结合本地特色和消费场景,统筹好传统节日、公休假期等时间节点,以汽车、家电、家装等消费为重点,组织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鼓励各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配套促消费活动,广泛动员经营主体、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积极参与,引导推出更多惠民便民举措。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区在家居惠民专项活动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核发支付平台选择中,要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不得降低或变相降低标准,增加商户或消费者使用成本。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保障财政资金使用公平和安全。要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加强分析研判,有效提升预警能力和突发情况处置能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