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商务领域项目评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推进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经研究,现决定组建长治市商贸流通专家库,并征集首批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征集范围
包括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介机构、专业协会及社团组织等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1.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类专家:在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利用及体系建设、循环经济等领域从事技术或研究工作的专家。
2.老字号类专家:在地方老字号(品牌)保护、传承、振兴等领域从事技艺研究、价值挖掘、守正创新、宣传推广等工作的专家。
3.现代市场和流通体系类专家: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配套、社区商业公共空间整合拓展以及首发经济、即时零售、无人零售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等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或实践操作等的专家。
4.电子商务类专家:在电子商务、平台经济等数字经济应用领域从事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网店运营、网货品牌开发、名特优(含农产品)上行、后台数据分析、直播带货、短视频拍摄宣发、中视频计划、新媒体传播、达人孵化、个人IP打造等细分赛道从事理论(趋势)研究或一线实操等的专家。
5.财务评价类专家:了解商务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要求,熟悉工商企业管理、税收制度、统计体系和财务操作,从事会计、审计、经营业绩认定和财务管理工作的专家。
6.工程基建类专家:在工程项目尤其是现代流通体系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升级、数字化改造、智能化改造、数智化转型等领域从事工程设计、概预算评估、监理验收等研究或实践操作的专家。
(二)入选条件
1.坚持原则、精通业务、作风正派,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认真履行职责。
2.理论研究型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相关专业背景;实践实操型专家一般应在相关行业(岗位)连续从事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财务评价类专家一般应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工程基建类专家一般应具有二级建造师(或二级监理工程师、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法律法规。
4.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相关领域的咨询、评审等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无违法、违规、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无学术道德问题。
二、申报程序和证明材料
(一)申报程序
专家填写《长治市商贸流通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附件),经所在单位(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3日前连同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属地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或经开区管委会,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省属驻市高校、省属企业、市属高校、市直单位可以直报市商务局。
(二)证明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本人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3.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行业资质证明)复印件;4.获奖证书复印件;5.其他证明材料。
三、专家管理
(一)资格审查。按照本次征集条件要求,结合专家专业与业务领域,市商务局将对申报推荐材料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的原则,筛选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长治市商贸流通专家库,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二)公示和入库。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录入长治市商贸流通专家库,作为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商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的备选专家。
(三)专家聘请。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和业务领域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参加商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评审、各类促消费行动、农产品上行补贴审核等商务业务工作。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共享专家库资源,可按照规定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商务发展业务工作。
(四)专家库管理。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对不符合要求的专家将不再聘用,对涉嫌违法违纪或存在失职行为的专家将取消专家资格,并移交有关机关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面向所在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商协会等广泛征集入库专家,并于9月20日前将《长治市商贸流通专家库入库专家申报表》(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406室)。
联系人:王巍煜 0355-3150597
郭静斐 0355-3150657
邮 箱:czswbjb@163.com
长治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