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执法队:

  为贯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9﹞39号)精神,为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全市商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工作;到2020年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均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协同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相关科室根据抽查事项清单,或者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本科室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检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于2019年12月15日前报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不设上限;“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但不低于总量的5%,如有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各科室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向社会公开。

  (二)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两库”

  依托省级平台,统筹建立健全商务领域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简称“两库”)。

  1.检查对象名录库。各科室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为原则,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审批文件确定的监管主体,建立各领域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动态更新,做到“底数清”,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检查对象属于市场主体的,要与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名称、地址等信息保持一致。

  2.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分级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行政执法公务员、具有执法资格的专业执法队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信息包含姓名、职务、执法证号、工作单位、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要根据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变动情况,及时更新维护相关信息。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

  (三)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

  各科室可以根据监管实际,制定本科室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就抽查事项逐一明确检查内容、方法和工作要求,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合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

  各科室根据监管领域行业特点,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包括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数量、牵头科室、参与科室、检查日期等内容。年度工作计划应于每年1月底前编制完成,年度计划可动态调整,应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通过省级平台向社会公示。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各科室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牵头科室负责会同参与科室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抽查对象范围、抽查数量、抽查比例、执法人员匹配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应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摇号抽取,做到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

  (三)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科室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每一批次抽查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应当履行审批程序。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四)做好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工作

  在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这一基本手段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和数据监测等获知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应立即依法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要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创造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统一协调和指导,决定成立由市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秩序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科室、执法队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

 

 

  长治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