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做好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6月25日,我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报告企业达到137家,其中:已完成数据报送企业109家,未完成数据报送企业28家(附件2)。潞州区、黎城县等县区企业填报数量走在全市前列,部分县区企业数量不超个位数,全市企业填报数量距离省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各县区要加快推进企业填报进程。 

  二、7月1日至30日将开展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第二次填报工作,各县区要督促报告系统内企业按时完整填报,对未开展填报工作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放宣传公告(附件1),组织企业及时、准确填报信息。报告工作结束后,要掌握辖区内企业填报情况,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三、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制度的建立,是商务部门贯彻落实《固废法》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宣传指导,结合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针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市场主体应报尽报。要加大绿色商场创建力度,推广环保产品广泛应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营造绿色消费良好氛围。 

  附件1:《关于做好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的公告》 

  附件2:《已注册但未填报信息企业情况》

  

  长治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