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1年长治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或申诉情况,支出及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全文可在长治市水利局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要求,我局在“长治市水利局”门户网站上专门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局机关设立了主要领导承诺公示栏和水行政审批流程公示栏,公开监督电话,对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查询和监督。截至目前,长治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受理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以便民、利民为原则,对公开项目的内容、编排顺序和板式做出科学调整,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对政府信息进行及时清理、更新和补充,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法公开了机构职能、局机构设置、局领导介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行政许可”栏目依法公开了许可通知公告、许可办理服务、许可办事指南、许可办理制度、许可办理流程等。政务信息通过“水利要闻”和“水利动态”栏目公开,重要活动、会议等情况通过“水利专题”栏目公开,水利各专项工作在相应的栏目中公开。2011年,长治市水利局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5条,全部在长治市水利局网站进行了公布。其中,法律法规类信息1条,占0.3%,政策文件类信息8条,占2.6%;工作动态类信息174条,占57%;行政职权信息63条,占20.7%,其他信息59条,占19.4%。截至目前,长治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申请以及受理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申请受理机构、申请形式、申请要求、信息形式及反馈形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为社会各界提出申请提供了便利。截至2011年底,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得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度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开信息的网上咨询共计3条,均按照相关要求按时给予了回复和办理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
    长治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开支纳入本局机关的财务管理,2011年主要支出费用包括网站维护8000元、资料印制1000元共计9000元。同时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技术力量和设备配置还有待提高三个方面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改进措施。
    (一)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在主页上建立查找政府信息的快速通道,在较为显眼的位置设置相关链接,方便查找政府信息。二是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