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要求,由长治市水利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长治市水利局官网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有其他需了解事项,请联系:长治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355-3033511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明确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配合,局分管领导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共同做好水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确定了1名工作人员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开展本科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做好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及保密审查等工作。通过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形成了以长治市水利局官网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局办公室为受理点,以档案室为查阅点的信息公开模式,有效促进了水利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6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1273439.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一是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偶尔出现错别字现象;三是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审核,确保上传信息准确无误,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拓展公开内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重点水利工程和水利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长治市水利局          

2021127日